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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2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南照)至临泉(皖豫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南照)至临泉(皖豫界)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
2.5 项目概况:路线起于阜阳市颍上县南照镇洪庄附近,接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及G35济广高速公路,向西经阜南县黄岗镇、王化镇,于公桥镇西南跨越京九铁路及在建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后路线折向西北,经临泉县滑集镇、宋集镇、老集镇,跨越现状滁新高速,经韦寨镇、临泉县城西,止于临泉县城关街道武沟皖豫省界,接河南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沈丘至皖豫省界段。路线公里。
全线座;设南照(枢纽)、阜南东、阜南南、公桥(枢纽)、阜南西(预留)、滑集、临泉(枢纽)、临泉南(预留)、临泉西9处互通立交;设分离式立交67处;设收费站4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等设施。
2.7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至临泉段项目绿化工程,包含施工、交验、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内容。本次绿化工程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主线中央分隔带、南照枢纽、阜南东服务区主线坡脚、阜南东互通、阜南南互通、公桥枢纽等。
主线中央分隔带、吕寨服务区主线坡脚、滑集互通、临泉枢纽、临泉西互通、临泉西服务区主线坡脚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负责人等要求如下:
(2)财务最低要求:2021~2023年的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2021~202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最低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大于1500万元的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4)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⑨没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允许超出/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标段。
(1)信用评估AA级单位可以投2个标段,信用评估A级和B级单位投1个标,不接受信用评估C级、D级单位投标,所有合乎条件的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2)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如实对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母子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否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全部退回或否决。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和2022年度公路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估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潜在投标人能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1 参与本项目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2 首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已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4.5.3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别的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电子交易系统。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1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上发布。
aa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的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没办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别的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
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