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22 00:57:55 | 作者: 湿地河道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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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绿化字〔2012〕2号)要求,为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和林业强市总目标,坚持“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以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城市绿化和乡村绿化为重点,以创新机制增强造林绿化活力,以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扎实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快速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全方面提升城乡绿化品质,巩固和提升首府绿城品牌,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
——坚持高位推动,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抓造林绿化,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列入各级绩效考评内容,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级政府要安排预算,增加造林绿化投入。将造林绿化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利益驱动引导社会各方面投入造林绿化。通过政府组织,发动全民参与造林绿化。
——坚持全方面推进,重点突破。在全方面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通道绿化、城镇绿化、乡村绿化三个薄弱环节,通过机制模式创新,采取最合适的模式解决绿化用地难题,力争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坚持注重实效,兴林富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坚持新造林与改造提升相结合,实行绿化、彩化、花化、香化相结合,打造优美的森林景观。大力种植速生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经济果木林,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质量。认真总结工程试点的经验教训,推广大袋营养苗培育和使用生根粉、保水剂等先进实用造林绿化技术,切实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根据不同树种选择最适宜的定植时间,提高造林成活率。
2012年,在加强山上绿化、调整树种结构、提升森林总体质量的同时,继续重点推进通道绿化、城镇绿化、乡镇建成区绿化和村屯绿化,实施“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加快身边增绿步伐,提升绿化质量,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总体任务:2012年计划造林绿化23.65万亩,其中山上人工造林22万亩,山下造林1.65万亩,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7.3%。实现石漠化治理步伐加快,城镇绿化快速推进,公路、铁路及江河渠道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示范样板带,乡镇建成区绿化大大改善,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全面完成,单位庭院和工业园区绿化质量有所提高。
——通道绿化:计划绿化长度289.2公里,折算绿化面积约3000亩。高速公路两旁一公里范围内可视一面坡造林和林分改造2000亩。
——城镇绿化:计划建设城镇公园、绿地等23片,其中:公园绿地7片,防护绿地4片,生产绿地2片,附属绿地6片,其他绿地4片。绿化面积约1212775平方米。
——村屯绿化:计划实施95个重点村屯绿化美化。同时,开展“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在700个左右村屯种植珍贵树种145万株。
——乡镇建成区绿化:计划实施20个乡镇建成区绿化美化。种植树木8000株,折合绿化面积160亩。
——山上绿化:计划植树造林22万亩,包括荒山荒地造林、迹地更新和低产林改造。
计划绿化长度289.2公里,折算绿化面积约3000亩。其中:绿化高速公路256.6公里(其中网外绿化5.6公里,网内绿化251公里,网内绿化任务不包括立交互通、服务区和收费站的绿化在内);绿化国道、省道18.6公里(边沟外);河流绿化14公里。高速公路两边1公里范围内可视一面坡造和林分改造(大王滩湿地公园)任务为2000亩。高速公路网内绿化由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县区配合。
计划建设城镇绿化绿地23片,其中:公园绿地7片,防护绿地4片,生产绿地2片,附属绿地6片,其他绿地4片。新增绿化面积121.2775万平方米。
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和名村名镇建设任务,计划绿化重点村屯95个。同时,开展“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赠送珍贵树种145万株在700个左右村屯种植。
计划绿化20个乡镇建成区,每个乡镇种植树木400株,共种植树木8000株,逐步完善改造乡镇绿化现状。
全市计划创建生态园林单位(小区)20个,其中,青秀区、西乡塘区各4个,兴宁区、江南区各2个,武鸣县、隆安县、宾阳县、上林县、横县、马山县、邕宁区、良庆区各1个。
按照“山上调结构,山下扩绿化”思路,在全方面推进山上植树造林、调整树种结构、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分质量的同时,突出抓好山下的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等薄弱环节,全方面提升国土绿化整体水平。
根据全区已建成的公路、铁路和主要河流绿化状况,将机场至城市路段、高速公路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至城镇连接道路、道路立交节点、铁路沿线、主要河流靠近城镇段作为绿化重点。重点对南百高速实施全线绿化提升,对南友高速进行局部绿化提升,采取新造林带和现有林带改造提升相结合,打造2条标准高、景观美的绿色通道。
创新城镇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为先,从城镇的长远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着眼,将城镇建设从注重土地开发向生态环境建设转变,提高绿化美化档次,营造良好环境,集聚人才和资金,加快城镇发展。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巩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以城市公园、景观街道、城市出入口、重要景观节点和县城等为重点,加快城镇绿化步伐。实行多树种、多层次、多颜色以及乔木、灌木、花草合理搭配,森林、水景、建筑相协调,确保植被具有一定的密度、宽度和厚度,打造城市绿化精品,确保在增加城市绿地面积的同时,提高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形象。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乡镇居民及农民移风易俗,树立生态理念、绿色理念、致富理念、文化理念,把种树当成习俗,自觉植树造林,在村屯“四旁”大种果树、珍贵树,在绿化美化的同时,给后代留下“绿色财富”。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名村名镇和新农村建设,优先选择主要通道两侧或风景旅游点、城镇周边的村屯,以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护宅林和村中小片绿地为重点,打造一批高标准绿化示范村屯。同时,将造林绿化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好全区“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优先安排给诚信计生户种植,引导、扶持农民多种珍贵树种,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绿化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继续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单位(小区)达标创建活动,通过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利用评比表彰的激励作用,鼓励各单位、各小区采取规划建绿、拆违复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以及屋顶覆绿等方式,在居住区、单位庭院推广种植成片树林和高大乔木,并通过“生态园林单位(小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全方面提升我市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水平。
采取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克服困难,推动荒山荒地造林、石漠化治理和受灾森林恢复,逐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质量。
以生态防护树种、用材树种、经济果木树种为主体,以栽植挺拔、浓荫、美观、开花、彩叶的乔木为主,间种灌木和花草。根据不同道路的特点和功能设计,合理配置模式和树种,采用景观树种、速生树种、经济林木、珍贵树种相结合,大树和小树相结合,林苗一体化等模式,达到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风格的景观效果。在沿线两边风景优美地段应控制营造高大树种,以适当“显山露水”,保持人工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协调。
在高速公路宜种植路段的两侧(不分网内网外)绿化带宽各5~10米。网外能够绿化的,网内不再安排绿化任务;网外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可安排在网内绿化,但同一路段不同时安排网内和网外绿化。
以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模式为主,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原则上单侧植树不少于3排,其中1排以上为米径3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的绿化大苗。
按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扁桃、羊蹄甲、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盆架子、重阳木、桂花、黄槐、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竹子、果树等造林。适宜地区应重点选择柚木、降香黄檀等珍贵树种,打造各具特色的珍贵树种大道。
以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模式为主,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原则上单侧植树不少于2排,其中1排以上为米径3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的绿化大苗。
种植竹子或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打造各具特色的绿色走廊。原则上单侧植树不少于2排,其中1排以上为米径3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的绿化大苗。种植竹子的需用母竹造林。
主要选择竹子、榕树、木棉、羊蹄甲、黄槐、果树等,大力种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
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看有景观”的要求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进行建设,确保景观效果。具体按照园林部门制定的标准做绿化。
扁桃、玉兰、杜英、羊蹄甲、黄槐、夹竹桃、榄仁、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银杏、紫薇、芒果、盆架子、重阳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适宜地区应大力种植柚木、降香黄檀等珍贵树种,打造“珍贵树种”街道、小区、单位。
主要是村屯周围、房前屋后、村道两旁的宜绿化地,每村要求实施绿化面积5亩以上,或者种植米径3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的乔木绿化大苗300株以上。
重点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护宅林和村中小片绿地、休闲绿地。护路林要求每侧种植1~2排,护村林要求种植2~3排,村中见缝插绿。实行乔灌搭配,多种树少种草,减少管护难度。
南部地区选择柚木、降香黄檀、紫檀、沉香、竹子、扁桃、玉兰、榕树、香樟、桂花、羊蹄甲、黄槐、荔枝、龙眼、芒果、木棉、天竺桂、紫薇、盆架子、重阳木、三角梅、龙船花、朱槿等;北部地区选择银杏、楠木、黄槐、杜英、香樟、桂花、观光木、天竺桂、紫薇、红继木等。
属宜林地新造林的,要营造两个树种以上的混交林;属对现有低质低效林分做改造提升的,可在现有郁闭度较低的林分中直接补植补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彩叶树种。也可采取抽针补阔措施,间伐30%左右面积的原有林木后,补植补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彩叶树种。要求每亩补植株数达30株以上(大王滩湿地公园具体按照规划设计标准做绿化)。
南部选择柚木、降香黄檀、竹子、扁桃、玉兰、香樟、红椎、火力楠、羊蹄甲、黄槐、荔枝、龙眼、芒果、木棉、天竺桂、紫薇、重阳木、三角梅、龙船花、朱槿等;北部选择银杏、楠木、黄槐、杜英、枫香、香樟、桂花、天竺桂、紫薇、红继木等。
结合乡镇公共设施建设,在进镇公路、环镇主干道两侧、街道、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公共绿地、风景区进行绿化。每个乡镇要求种植米径3厘米以上、树高1.5米以上的乔木绿化大苗400株以上。
重点绿化进镇道路、环镇主干道、街道和公共绿地,绿化选用乡土树种和果树为主,因地制宜搭配少量花草、多层次立体绿化,使之美观实用,兼具乡村田园特色,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符合常理、功能完备的绿化格局,基本建立总量适宜、分布均衡、植物多样、特色鲜明的乡镇绿地系统,从而构建完整的城镇森林生态体系。进镇公路、环镇主干道两侧2—3米宽进行植树绿化,街道两侧各营造1排以上树木。
南部地区选择柚木、降香黄檀、紫檀、沉香、竹子、扁桃、玉兰、榕树、香樟、桂花、羊蹄甲、黄槐、荔枝、龙眼、芒果、木棉、天竺桂、紫薇、盆架子、重阳木、三角梅、龙船花、朱槿等;北部地区选择银杏、楠木、黄槐、杜英、香樟、桂花、观光木、天竺桂、紫薇、红继木等。
2012年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9725万元,其中:通道绿化8460万元,城镇绿化5370万元,村屯绿化2480万元(其中重点村屯绿化1900万元,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580万元),乡镇建成区绿化300万元,山上绿化9515万元,公路两侧可视一面坡造林和林分改造提升改造绿化投资3600万元。造林绿化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社会集”等办法,多渠道筹措。在总投资概算29725万元中,拟申请自治区财政补助3342.5万元(不含城镇园林绿化,珍贵树种按发放的苗木进行折算),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拨付和社会共同筹措。
(1)高速公路网内网外绿化:建设费及1年租金共31万元/公里(单边里程);
(2)国道、省道、铁路边沟外和主要河流绿化:建设费及1年租金共15.5万元/公里(单边里程);
高速公路绿化,国道、省道边沟外绿化、铁路绿化、河流绿化、村屯绿化的补助标准按2011年的标准执行。
1.高速公路网内网外绿化由自治区财政计划补助7.5万元/公里(单边里程);
2.国道、省道边沟以外绿化、铁路绿化和主要河流两岸绿化由自治区财政计划补助5万元/公里(单边里程);
造林绿化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社会集”等办法,多渠道筹措。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导、吸引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自治区、市、县区财政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分担,同时吸引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山上绿化资金全部由社会资金筹措。高速公路网内绿化和普通公路边沟内绿化所需资金由各路段运营公司项目业主或管养单位负责筹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通道绿化、村屯绿化资金除自治区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配套。乡镇建成区绿化由市、县区财政按特殊的比例补助。高速公路两侧可视一面坡造林和林分改造提升资金、城镇绿化资金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筹措,市级财政负责市级城市公园绿化、城市道路绿化资金,各城市园林绿化项目业主根据项目立项确定的投资额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一)落实用地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5月):各县区按照确定的绿化任务,开展绿化用地落实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召开全市“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
(三)作业设计阶段(2012年2月~4月):在落实好绿化用地的基础上,开展作业设计,明确建设标准,并将各项绿化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地点、地段。
(四)施工种植阶段(2012年1月~7月):利用雨季温度适宜、雨水较多的有利时机,多种树、种好树,加快进度,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基础。
(五)年中督查阶段(2012年6月~7月):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年中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六)年终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2月):组织并且开展年终检查验收和评比,对达成目标好、成绩非常显著的给予表彰,对不达成目标或完成质量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造林绿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组织管理机制。各县区党委、政府要逐步加强对“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县区政府对“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调整和充实“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各级领导要继续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大种树、优生态”和义务植树等活动,带动全社会热情参加造林绿化。将“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进行考评。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进一步落实县区和单位责任,形成造林绿化分工协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县区(开发区)“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作,包括城区级公园游园、县区(开发区)辖区通道、乡镇建成区、村屯和山上的绿化建设,并负责落实本辖区内造林绿化资金的投入。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工作;林业部门主要负责牵头建成区以外高速公路两侧铁丝网以外及国道、省道两侧边沟外的通道绿化和山上绿化、乡镇村屯绿化和五象岭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园林部门负责牵头实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建设规划方案的审查和技术指导,督促城区(开发区)负责建成区内的城区级公园游园、城区(开发区)管辖道路、辖区内非建设用地的绿化建设;发改部门负责项目资本预算、项目审批和牵头组织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并将城乡绿化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布局和安排,以及不利于恢复为农地的废弃矿山的植被恢复;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单位小区绿化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绿化规划定点和规划审批工作;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高速公路两侧铁丝网以内及公路两侧边沟内的绿化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两侧的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大王滩湿地公园及所辖防洪堤、水利堤、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绿化工作;市水城办负责“中国水城”项目的内河、重点湖泊的绿化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新农村示范村等绿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的绿化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校园绿化工作;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热情参加造林绿化事业;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造林绿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造林绿化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统筹安排解决。现有公路、铁路、江河渠道、库区等建设工程绿化需要增加绿化用地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新建的道路绿化用地规划应当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相衔接,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不管新建还是改建、扩建的道路、堤坝,都要将绿化纳入工程规划,列入工程概算并与所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也应与工程建设同时规划、同步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城市绿化管理,对城市建设项目、实行园林绿化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核和验收备案制度。林业部门要探索通过租地后采取招投标方式,盘活绿化用地,推行林苗一体化模式,解决地租来源问题,完善通道两侧绿化树木采伐(挖)政策,在确保林带绿化效果的同时,增加经营者的经济效益,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植树积极性。
各县区要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广有利于吸纳社会投资、加快造林绿化的模式。要通过政府安排适当补助经费,吸引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投资造林绿化。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利益驱动,大力推广“林苗一体化”等绿化模式,调动各种造林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挖掘造林绿化的动力源泉。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专业绿化公司,或招标确定专业公司,专门负责通道两侧绿化项目的实施和长期管护,建立造林绿化的长效机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将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原则,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社会集”多渠道筹措造林绿化资金。各级财政要把“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充分的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于造林绿化。2012年优先安排并确保通道绿化、乡村绿化、乡镇建成区绿化、城市绿化等工程的投入,以及“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的宣传、迎检等工作经费的投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将“绿满南宁”城市绿化工程列入南宁市城市建设资本预算及市财政资本预算,明确项目业主及工程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由于“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是公益性工程,各级财政要将部分项目列为常年固定预算项目。要整合各部门资金,林业、园林、水利等部门要把绿化项目纳入林业、城建、水利等项目的总体建设中统筹推进。交通、铁路部门在建设公路、铁路时将绿化经费纳入工程预算,同步施工。在实施城乡风貌改造、扶贫开发、水土保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要落实绿化资金。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创新模式、利益驱动,多方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吸引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农民群众等等多元主体投资造林绿化。
继续执行“工作督导,技术帮扶,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定期通报,考核评比”的造林绿化督查考评制度,要强化督查,市人民政府成立督查考核组,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林业部门要建立造林绿化督导员制度,深入基层蹲点督导。建立造林绿化奖惩制度,对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好、成绩非常显著的县区和市直部门,以及在实施“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县、区和单位,相应扣减绩效考评分值,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组织编制作业设计,将各项绿化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作业设计以县区为单位报市“绿满南宁”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上报自治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林业、园林部门要根据各地造林绿化对不同树种的需求,指导培育足够的良种壮苗。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对造林绿化的指导和服务,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绿满南宁”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绿满南宁”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绿满南宁”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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