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1 15:08:51 | 作者: 生态修复
关于公布《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一致基价表》(2023年版)的告诉
各设区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办理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江新区归纳行政执法局,省直相关的单位,中心驻赣相关单位:
为完善我省工程定额计价根据系统,习惯当时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结合我省实践,我厅安排编制《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一致基价表》(2023年版)(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本定额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我厅2006年发布的《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配套运用的费用定额一起废止。
二、2023年10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项目,其计价方法仍按合同约好履行。
三、本定额由江西省乡镇开展服务中心担任办理和解说,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定见和主张,请反应至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