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12 06:24:42 | 作者: 生态修复
为习惯工程建造价格改革需求,提高工程建造价格管理和服务水平,客观反映我省建造工程现行定额人工费单价的水平,经测算,现对我省建造工程现行定额人工费单价做调整,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调整后的青海省建造工程现行定额人工费单价适用于我省房子修建与装修、通用装置、市政、园林绿化、房子修补保护、仿古修建、城市地下归纳管廊、海绵城市等工程。
(一)2020版《青海省房子修建与装修工程计价定额》《青海省通用装置工程计价定额》《青海省市政设备建造工程计价定额》《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青海省市政设备建造工程概算定额》中定额人工单价均按107.86元/工日为计取基数编制,调整后的青海省建造工程现行定额人工费单价表见附件。调整后定额人工费单价的差额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不计取其他费用。
(二)现行《青海省房子修补保护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青海省仿古修建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青海省城市地下归纳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青海省水弹性城市建造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青海省修建工程概算定额》《青海省通用装置工程概算定额》中定额人工单价均按76.20元/工日为计取基数编制,调整文件持续履行《青海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建造工程现行定额人工费单价的告诉》(青建工〔2022〕251号)。
调整后的青海省建造工程现行定额人工费单价自2023年7月1日起履行,已完结的工程量或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