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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亿!高州将在这个片区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

时间: 2025-02-11 10:15:37 |   作者: 生态修复

项目描述

  高州市山美片区西北临鉴江,东至洛湛铁路,南至迎宾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32平方公里。

  山美片区规划人口规模约7.5万人,目前片区内幼儿教学资源配置不足,片区学位配置不足以满足适龄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的迫切需求。

  为缓解幼儿教育资源紧缺矛盾,扩大优质教学资源,提升山美街道学前教育质量,逐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地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亟需建设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为满足山美片区长期规划和持续发展要求,填补片区学前教育短板,助力城市扩容提质,需提供更多学前教育学位,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越的学习环境,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非常必要。

  按《高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年)》,我市山美片区高州市S113省道与贤集路交界处是市政府储备用地,用地总面积为29838.17平方米,可供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使用。

  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与未来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相匹配,是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学校布局及质量的均衡,有利于高州市教育提质增效、打造城区现代化优质品牌学前教育学校,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可行。

  (一)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是依法加大教育投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重要举措,有助于将高州市教育优先发展的策略落到实处,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有效开发人力资源,加快高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步伐,使高州市教育与经济和社会相协调发展。

  (二)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 《高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 《高州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完善办学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学校校园建设,构建优质育人环境,是学校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环境优良、设施完备的校园有助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可为学校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

  (三)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快速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7号)《广东省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全力发展教育事业,有效扩大区内优质教育资源,营造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完善校舍场馆配套设施建设,配置先进教育教学设备,努力提升办学层次,使更多学生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以“资源节约、功能合理、投资节省”原则进行学校规模配置,最终以市政府审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为准。

  1.建设内容:规划用地总面积29838.1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753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1、2、3)、综合楼、饭堂、地下室、配电房、主席台、门卫室等。校园内设200米运动场,篮球场及校园广场、校道绿化等设施。

  2.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0501.21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7554.66万元,建设另外的费用约2494.34万元,预备费约452.21万元。

  (1)建筑规模:《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6〕246号)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规划设计规范》(JGJ39-2016) 《广东省加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22〕33号);

  (2)投资规模: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 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9〕6 号) 《广东省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

  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解决;而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由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并依法依规办理公开招(投)标手续,控制总投资。

  由市代建中心负责项目建设,山美街道办事处负责土方工程及房屋拆除工作,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交付市教育局使用。市教育局负责配合推进。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草拟了《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方案》。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303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召开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6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市纪委监委代表1名、市司法局代表1名、市审计局代表1名、市自然资源局代表1名、市教育局代表1名、山美街道办代表1名、专家学者2名、法人组织1名、山美街道代表5名。法人组织代表、街道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代表、市司法局代表、市审计局代表、市自然资源局代表、市教育局代表、山美街道办代表分别由各相关单位推荐,专家学者由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邀请。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高州市公民;

  高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前期工作部(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6楼601室)

  如实填写的《听证代表报名表》(见附件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经审查确定获得听证参加人资格的,发放《听证参加人证》,凭《听证参加人证》入场。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但未获得听证会参加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旁听,人数不超过1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并发放《旁听证》,凭《旁听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详细的细节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应对《高州市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方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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