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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多区发布新规不符合星级标准物业费将大降

时间: 2025-03-04 17:48:36 |   作者: 生态修复

项目描述

  根据《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主要是根据物业综合管理、绿化养护、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5个板块的服务的品质进行分级。

  综合管理对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配置、响应速度、活动组织等方面做了具体划分,其他板块具体实际的要求如下:

  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中第二十五条,在2019年8月1日前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在2019年8月1日后备案的按《实施细则》实施。所以19年之前备案的老小区不受新物业指导价监管。

  例如洪山区城投瀚城璞岸小区,原物业费收费标准:高层住宅3.9元/平/月、多层住宅5.5元/平/月、商业物业5.5元/平/月。

  6月下旬,业委会表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如果物业想继续为小区服务,就需下调物业费。经过协商,物业给出两个方案:

  方案一:高层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2.98元/平/月,别墅洋房物业费收费标准4.2元/平/月,按四星级收费,提供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

  方案二:高层住宅物业费2.52元/平/月,别墅洋房物业贵收费标准3.6元/平/月,按三星级收费,提供四星级物业服务标准。

  据2011年起实施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筑设计企业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该条例于2018年进行修订,2019年起实施,未对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事项做规定,物业公司依据《购房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业主可自行与物业公司协商决定。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商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则遵循的是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主体依据物业小区的服务内容、服务的品质、服务标准等情况直接通过市场之间的竞争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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